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召开消防管理工作 暨“119消防宣传月”推进会
11月9日,在全国第30个消防宣传月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在仙林校区敬文图书馆举行2021年度消防管理工作暨“119消防宣传月”推进会。党委常委、副校长李久生同志,南京市栖霞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李路同志出席会议。全校二级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由保卫处(部)长王良鹏同志主持。
首先,王良鹏处长通过“警示篇”、“现状篇”、“规划篇”三个部分向全体与会人员汇报了近年来学校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并着重介绍保卫处近期正在逐步逐步推进的“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拟以校园监控指挥中心为支点,植入物联网与互联网设备,逐步完善校内楼宇消防警情自动报警系统的覆盖。
王处长宣布2021年度以“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希望与会人员能够在深入领会并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中的有关条例的基础上,始终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来抓,警钟长鸣,严格执行“两规定三提示”、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有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接着,李久生副校长对全体参会人员提出要求:1、各学院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把“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日常教学、科研、行政的全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法定职责清、违法后果清、重点部位清、检查方法清、应急措施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夯实本单位的基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学校安全生产。2、各学院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动态掌握实验室危化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方式等,建立详细的台帐资料和形成缜密的管理机制,杜绝隐患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作出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不得瞒报漏报。希望全体教职员工把消防安全责任记在心上、说在嘴上、落实在手上。
李久生副校长号召全体与会人员,积极响应并组织人员参与学校本月正在进行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各学院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利用好本单位的宣传媒介渠道,创新消防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自救技能,协力维护平安南师和谐校园。
最后栖霞大队参谋吴波通过播放短视频、数据统计、案例分析、图片展示等方式,用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揭示了火灾的无情,警示大家切实加强在提升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正确运用防火工具等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希望人人重视防火、人人参与防火,高度重视在日常生活中的防范和保护意识,养成“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



